依据2009年5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3年建设部令《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第117号)等有关法规、规定以及《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设[2003]53号)、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福州市城乡规划局组织编制《福州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10-2020)》,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编制任务。
《福州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10-2020)》已获市政府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布。
附件:《福州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10-2020)》公布内容
一、主要规划内容:
(一)总则
规划范围为《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范围,总面积为1447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378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其中近期2010—2015年,远期2016—2020年。
中心城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重要建筑物和生命线工程提高1度设防等级。
规划目标:
(1)当遭遇小于6度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正常,建设工程一般不发生破坏,市民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不受影响;
(2)当遭遇7度地震影响时,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设施基本正常,一般建设工程可能发生破坏但基本不影响城市整体功能,建筑工程边坡和高挡墙不发生严重的失稳破坏,重要工矿企业能很快恢复生产或运营;
(3)当遭遇8度地震影响时,按规范设计和施工的新建建筑工程基本不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破坏,要害系统和生命线工程不遭受严重破坏,重要建筑及大型公共设施和学校等人员密集建筑基本不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破坏,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城市功能基本不瘫痪,避震疏散场所基本安全。
(二)防震篇
1、城市用地抗震适宜性分区
通过对钻孔资料、地貌、工程地质、场地分类、砂土液化和软土震陷等因素的综合评价,将福州规划区内的场地划分为抗震有利、较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按此确定四类抗震适宜性区划(适宜、较适宜、有条件适宜及不适宜)。其中适宜、较适宜用地面积327.7km2。
2、中心城区抗震防灾策略
根据对福州市域范围地形地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规划区分为西北丘陵山地区、东南部丘陵台地—滨海平原、岛屿区、福州盆地三部分,分别提出抗震防灾策略。
福州盆地包括福州市中心城区范围,是本次规划的核心区域。抗震防灾策略:
(1)加快城中村改造,提高城市整体抗震能力。
(2)增强骨干生命线系统抗震能力,构建城市抗震防灾骨架。
(3)加强区内应急避难场所和避震疏散通道建设,建立城市避震疏散体系。
(4)整合、完善、充实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强有力的震后应急救援体系。
3、对福清核电站、油库和天然气门站、大型化工企业及危险品仓库、堆场等市域重要危险源提出抗震防灾措施。
4、对高速公路、水运、航空市域生命线通道规划布局,对医疗系统、消防系统、物资保障系统提出抗震防灾保障规划要求。
(三)抗震篇
抗震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城市生命线和地震次生灾害源的抗震防灾。
1、行政办公建筑
对27栋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省直机关建筑进行抗震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对确定为省级抗震救灾指挥中心的建筑应按8度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
对25栋市直机关办公楼进行抗震鉴定,并根据抗震鉴定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对确定为市级抗震救灾指挥中心建筑应按不低于7度乙类标准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
2、学校建筑
落实《福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推进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改造工作。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250.27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任务。其中,加固134.17万平方米,拆除重建116.1万平方米。
3、一般建筑
规划区内不满足抗震要求的房屋估算约5719.9万平方米,其中抗震能力严重不满足要求,在中震情况下有可能发生毁坏,急需抗震改造加固的有179.8万平方米;抗震能力不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近期抗震改造加固1285.1万平方米;抗震能力不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但建筑质量相对较好的建筑总面积为4255万平方米。针对各种结构类型的不同破坏状况,按 “双优先”原则及“分期分批,结合分区改造逐步改善”的策略,确定有加固价值和无需加固限期拆除改造的范围和措施。
4、交通系统
利用福州长乐机场建立规划区震后救援快速通道。利用水运交通建立规划区震后“最可靠”交通通道。利用高速公路建立规划区震后对外交通主体。利用道路的不同防灾功能,建立规划区震后交通骨架。结合福州市特点,研究制定震后中心城区—南台岛—闽侯三部分的渡江交通方案,并予以硬件和物资上保证,以分流震后过江大桥的人流和物流。
5、供电系统
在规划区内建设一定规模的电力供给能力,保障震后三天应急供电需要。从福清核电站建设一条直供中心城区的线路,线路抗震等级不宜低于8度,线路选线应优先选择易于恢复的交通沿线附近。鳌峰洲变电站、北郊变电站、东郊变电站、西郊变电站、湖东变电站、王庄变电站、秀山变电站和远洋变电站应采取抗震加固措施,逐步对规划区内其它110kV及以上变电站安排抗震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对所有变压器进行检查,对采用浮放方式安装的变压器采取一定的抗滑移和抗倾覆措施,提高变压器的抗震能力。
6、供水系统
建议自来水公司组织对规划区供水系统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纳入防震减灾体系组织实施。增强骨干管网的抗震能力,采用抗震性能较高的管材和接头方式,并提高一度设防。对经过地质灾害地区管道,应进行特殊处理。提高管网的环状水平,增强管网供水可靠性。根据避震疏散的规划安排,对避震疏散场所配备供水设施。在中心疏散场所修建应急给水点。
7、供气系统
建议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供气管线紧急情况自动切断装置,增强震时供气安全。由于规划区内还存在一些独立管片,建议尽快完成规划区内燃气管网整合工作,以便提高管网冗余度,增强供气可靠性。
8、通信系统
成立由政府部门统一组织的、由各移动运营商具体负责实施的移动通信车保障物资库,震后试行统一调配,以便震后迅速恢复通信需求。各电信运营商应成立抢修救援队伍,并进行必要的地震相关业务培训,以保障震后应急救援的及时、有效开展。
9、消防系统
结合消防专项规划,加大消防站点的建设力度,提高消防站点的绝对数量和覆盖范围。应加大消防系统高层救援能力建设。积极培育社会消防力量并进行有效整合和培训,增强规划区总体应急救援力量。鉴于规划区内巷道比较多且比较窄,建议消防支队配备一些小型消防器材。对消防系统中重要建筑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关措施。推进值班用房抗震能力的提高,保证消防官兵安全。
10、医疗系统
建立规划区可用医疗卫生资源数据库。结合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和福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合理确定规划区可用医疗卫生资源,并采取相应措施。建议在各街道、社区有选择的重点建设一批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其抗震能力和震后应急救援能力,并将其纳入市震后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的抗震性能鉴定工作成果,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应采取相关措施予以保证。成立卫生系统全市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震后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培训。
11、粮食系统
建议根据人口分布情况,优化粮库布局,在保障供应安全的前提下减少粮库数量。应保证足够粮食储备。对粮库抗震能力进行普查,对抗震能力明显不足的粮库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四)避震篇
1、规划区需安排的固定避难人口为100万人。
2、本次规划共设置125处固定避难场所,其中包括中心避难场所3处,分中心避难场所14处及街道(镇区)的固定避难场所108处。有效避难面积345.68公顷,可容纳避难人口115万人。
3、避震疏散通道依托福州市城市出入口,主要由高速公路及港口组成,高速公路出入口9个:绕城高速(北)、沈海高速(北)、机场高速(东)、新店--长乐快速通道(东)、京台高速(南)、沈海高速(南)、福银高速(西北)、京福高速(西北)、福州—莆田快速路(西)。港口1个:闽江口内港。
4、规划中心城区避震疏散主次干道规划
福州市中心城区规划救援通道5条,以能够连接中心避难场所和城市出入口的快速路为主。规划疏散主干道共56条,以能够连接中心避难场所与分中心及街道级固定避难场所的快速路和主干道为主,便于灾时便捷疏散。规划疏散次干道共63条,以城市主干道和次干道为主。
(五)救灾篇
1、震后应急
为提高震后应急效率,加强领导,震后应急由市领导直接组织指挥,各部门根据《福州市地震应急预案》进行分工协作。
2、震后恢复重建
提出当城市房屋和工程设施破坏的数量在20%以下、20%—60%、超过60%时的恢复重建策略。
(六)“十二五”近期建设内容
1、规划管理制度建设
(1)建议地震工作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落实《福州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的各项管理制度。
(2)编制村镇抗震设防要求与实施指南,逐步将村镇抗震防灾管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2、城区建筑加固改造
(1)由建设、地震主管部门组织对重要建筑物进行抗震评估,对可能不满足要求的建筑组织进行抗震鉴定,根据需要进行加固、改造或拆除。
(2)制定一般建筑的抗震加固改造规划,并在近期建设期末基本完成规划区内急需抗震加固层次的抗震加固改造。
3、城市基础设施加固改造
(1)由市建设和地震主管部门组织对生命线骨干建筑、桥梁、重要设备设施进行抗震性能评估,对可能不满足要求的组织抗震鉴定,根据需要进行加固、改造或拆除。
(2)供电系统
①对东郊变电站等1992年以前建设的110kV及以上变电站进行抗震防灾改造。
②完成对历史街区电力线路整改,基本完成中心城区旧房屋的电力线路的整改。
③配合近期建设的避震疏散场所同步建设供电配套设施。
④制定地震应急、抢修预案。
(3)交通系统
①完成对洪山大桥等重要桥梁的抗震鉴定工作。
②结合旧城加固改造,完成相应的城市道路改造任务。
③配合近期建设的避震疏散场所建设道路交通配套设施。
④制定福州港港口设施的平灾转换规划。
⑤制定福州港港口设施抗震防灾要求和措施。
(4)供水系统
①完成福州市供水系统抗震防灾规划。
②完成规划区内1992年以前建设的供水管线改造。
③完成供水系统中重要建筑物抗震鉴定加固。
④配合近期建设的避震疏散场所建设供水配套设施。
⑤制定供水系统地震应急、抢修预案。
(5)医疗卫生系统
①至少完成一座二级及以上医院的抗震保障改造,并进行推广。
②对福州第八医院等医疗卫生系统的重要建筑物安排抗震鉴定和抗震加固。
③改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医疗卫生设施的抗震能力。
(6)消防系统
①完成对消防车库和值班用房等消防系统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鉴定和抗震加固。
②加强旧屋区、“城中村”等次生灾害易发地区的消防设施建设工作。
③配合近期建设的避震疏散场所同步建设消防配套设施。
(7)通信系统
①编制本部门抗震防灾规划,制定地震应急预案。
②对通信系统主要建筑物安排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
③配合近期建设的避震疏散场所建设通信配套设施。
(8)广播电视系统
①编制本部门抗震防灾规划,制定地震应急预案。
②对广播电视系统主要建筑物和设备安排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
(9)粮食系统
编制实施本部门的抗震防灾规划。
4、次生灾害防御规划措施实施
各危险品拥有单位应制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次生灾害的防御措施和要求。市安监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应制定地震次生灾害的防御应急要求和措施。
5、避震疏散场所建设
(1)完善避震疏散体系规划,制定疏散场所管理规定。
(2)在2011年启动建设防灾公园—市奥体中心公园,2015年完成推广建设。
(3)在近期建设期内,启动中心避难场所五一广场的改造建设,完成中心避难场所温泉公园的改造及29处固定避难场所的建设。
二、主要规划图纸
1、抗震防灾适宜性分区图

2、抗震防灾空间布局图

3、交通系统抗震防灾图

4、避震疏散体系图
